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航班信息致误机,去哪儿:航班变化由航司通知
王萍购买的往返机票订单,去程时间仍为“航变(hángbiàn)”前的22点05分(fēn),未更新航变信息。返程机票延误后,平台则更新了“航变”信息。
近日,来自深圳的消费者王萍(化名)向(xiàng)澎湃公众互动平台“服务湃”(https://tousu.thepaper.cn)反映,她此前通过去哪儿(nǎér)旅行APP购买了今年“五一”假期期间香港往返新加坡的机票,但到达机场后发现,航班早在6个月(yuè)前已经进行了航班变化调整(tiáozhěng),起飞时(shí)间提前了3个小时,“去哪儿平台上显示的还是原起飞时间,导致(dǎozhì)我到机场时飞机已经飞走了。”
王萍称,为了不耽误后续行程,自己不得不花高价购买次日(cìrì)飞往新加坡的机票,还因此损失订好的一晚酒店住宿。王萍要求去哪儿旅行(lǚxíng)APP赔偿自己相关损失,但遭到平台(píngtái)拒绝。
对此,涉事平台去哪儿旅行APP的(de)工作人员(gōngzuòrényuán)回应澎湃新闻称,该用户在平台上预定的机票属于航司旗舰店,经航司确认,航司已在2024年11月将航变通知发送到(fāsòngdào)了乘机人的预留邮箱,但用户未查看邮件导致误机,并非平台的责任,因此无法进行(jìnxíng)赔付。
律师表示,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(xìnxī),保障(bǎozhàng)消费者的(de)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因此,第三方平台负有(fùyǒu)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,且应当准确、及时地披露服务信息,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用户称购票平台未更新信息致误机(jī)
据王萍(wángpíng)介绍,她(tā)在2024年10月,通过去哪儿旅行APP购买了2025年“五一”假期(jiàqī)期间香港往返新加坡的机票。去程为(wèi)2025年4月30日22时05分,回程为2025年5月5日,航空公司均为酷航,往返共计2245元。
“因为假期机票和酒店都比较贵,所以(suǒyǐ)我一般都是提前订好的(de)。”王萍说(shuō),她平时住在深圳,4月30日20点左右到达了香港国际机场,“当时去哪儿旅行APP上还是显示航班22时05起飞(qǐfēi),但我在机场大屏幕上一直找不到航班号(hángbānhào),后来找到了酷航的值机柜台,他们说飞往新加坡的当晚只有19时一班,已经起飞了。”
这时王萍才得知,她(tā)购买的航班早在2024年11月就进行了(le)航班变更,航班起飞时间被更改为(gǎiwéi)2025年4月30日19时,“飞机都已经起飞了,但去哪儿旅行APP上显示的还是之前的信息。”
随即王萍联系了去哪儿旅行APP的客服(kèfú)人员,“客服说如果是他们的责任,肯定会全额赔付的,让(ràng)我可以先买新的机票,但我当时查了一下,第二天5月1日的机票都是7000以上,问他们能不能(bùnéng)接受,他们又改口说要先确认(quèrèn)一下是不是平台的责任。”
王萍说,当晚自己在香港机场等到了11点多(diǎnduō)才返回深圳,平台(píngtái)客服始终没有给出解决方案。“深夜12点半左右,平台有一个值班经理联系我,说我买的机票属于航司(hángsī)旗舰店的机票,平台不负责通知航司的变动,而是由航司直接(zhíjiē)通知,所以不能进行任何赔付。”
王萍告诉澎湃新闻,酷航确实在2024年11月给自己的邮箱(yóuxiāng)发送过“航变”邮件,但由于平时并不常使用该邮箱,并没有及时获取航班信息。她表示,在去哪儿旅行APP上(shàng)购票时,“航司旗舰店”仅用小字标注,并未(bìngwèi)在订票时明显提醒用户“航司旗舰店购票不负责(fùzé)‘航变’通知”。“我在去哪儿平台上购买(gòumǎi)机票,平台理应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,以前(yǐqián)在去哪儿买票,无论是延误还是航班变化,都会(huì)通过电话、短信通知,也会及时更改平台上的航班信息,但这次“航变”6个(gè)多月都未更新信息,对我持续造成误导,明显是平台责任。”
在双方协商未果(wèiguǒ)的情况下,为了(le)不耽误后续行程,王萍再次购买(gòumǎi)了5月1日一早深圳飞往新加坡的机票,票价7722元,“我订的新加坡酒店和门票都是不能取消的,如果不去损失会更大(dà),而且期待已久的假期也泡汤了。”
涉事平台(píngtái):“航变”信息由航司负责通知乘机人
对于上述经历,王萍要求(yāoqiú)去哪儿旅行APP赔付她再次购买机票的(de)费用(fèiyòng)7722元,以及4月30日晚在新加坡(xīnjiāpō)无法取消的酒店费用,共计8400余元,“我觉得我的要求并不过分,但他们一直以我购买的是航司旗舰店票,拒绝任何赔付。”
随后,王萍将(jiāng)自己的经历发在了(le)社交平台上,发现有多人遭遇了和她一样的经历,“我知道的一共有7个人,其中4个人是5月1日香港飞新加坡的酷航航班,也是出现了航班变动,去哪儿平台没有任何通知,平台上显示的也是航变前的时间,导致大家(dàjiā)错过了飞机(fēijī)。”王萍说(shuō),误机后大家不得不购买高价机票。
5月20日,王萍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提交材料起诉了去(qù)哪儿旅行APP所属(suǒshǔ)的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并在6月9日获得立案,目前正等待开庭审理(kāitíngshěnlǐ)。
针对上述情况,6月10日,去哪儿旅行的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,该用户(yònghù)在平台上预定的机票属于航司旗舰店(qíjiàndiàn),经航司(jīnghángsī)确认,航司已在2024年11月将“航变”通知发送到了乘机人的预留邮箱,“国外(guówài)航司通常都是以邮件形式通知航变信息,针对这个情况,我们在订单页面也(yě)增加了提示,提醒用户出行前请留意预留的邮箱和手机号(shǒujīhào),航变等重要信息会以邮件或短信通知。”
他介绍称,航班变动按规则(guīzé)航司只通知(tōngzhī)乘机人,“平台会通过其他方式去获取航班信息,比如机场大屏、其他用户提供的信息等,出现航变后尽可能通知到(dào)用户,但每天航班太多,遍布世界各地,航变也频繁出现,平台不可能准时(zhǔnshí)、准确获知所有航变信息。”
因此,该工作人员表示王萍误机(wùjī)并非平台责任(zérèn),无法按照她的要求进行赔付。他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国际航班时,需要注意预留邮箱,避免影响(yǐngxiǎng)行程。
对于上述纠纷,澎湃新闻记者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律师邢鑫分析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八百二十条、《公共航空(hángkōng)运输旅客(lǚkè)服务管理规定》仅对承运人或航空销售(xiāoshòu)(xiāoshòu)代理人作出若(ruò)航班变更应“告知和提醒旅客“的规定,并未对承运人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(即第三方平台)作出类似规定。
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(xìnxī),保障(bǎozhàng)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因此,第三方平台(píngtái)负有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,且应当准确、及时地披露服务信息,以(yǐ)保障消费者知情权。
此外,邢鑫表示,鉴于此前去(qù)哪儿平台一般会在(zài)航班延误或(huò)调整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用户,亦成为一种行业惯例和消费者的合理预期。消费者基于对平台的信任和以往经验,有理由相信平台会继续履行这种(zhèzhǒng)通知义务,而(ér)平台单方面改变这一服务标准,损害了消费者的信赖利益。
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谢嘉颐(xièjiāy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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